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当天一审公开宣判陕西省东说念主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纳贿案。法院对被告东说念主李金柱以纳贿罪判正法刑,宽限二年推论,掠夺政事权益终生色五月第一门户,并处充公个东说念主一起财产;对其违警所得财物及孳息照章赐与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间,李金柱哄骗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通告、榆林市代市长、市长、市委通告、陕西省副省长以及陕西省东说念主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关连单元和个东说念主在企业筹商、工程形态承揽、干部采选任用等方面提供匡助,罪人采纳财物贪图折合东说念主民币4.31亿余元。
广州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觉得,李金柱的动作组成纳贿罪。其纳贿数额尽头浩大,违警情节尽头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并使国度和东说念主民利益遭遇要紧圆寂,论罪应当判正法刑。斟酌到其纳贿违警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确乎供述邪恶,主动打发办案机关尚未掌执的大部分纳贿事实,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一起追缴,具有法定、酌夺从轻科罚情节,因此对其判正法刑,但可不立即推论。法庭据此作出上述判决。